贷款勿入四大雷区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3-08-01 10:03:20

原标题:贷款勿入四大雷区

年中过后,新一轮的贷款热度席卷而来,老百姓们越来越关心自己的贷款资格问题,在此总结了四种贷款“雷区”,与广大借款人群分享。

一、不良信用记录

借款人在申请使用贷款时,第一步便是通过银行征信系统的审核,而对于信用卡逾期或未还的情况,是有可能遭到银行“拒贷”的。按照规定,信用卡连续3次或累计6次逾期还款的情况,将有可能吃到银行贷款“闭门羹”。眼下,办理信用卡的人越来越多,而银行对于个人征信的审核也是愈加严酷,因此征信问题是最容易造成银行“拒贷”的原因。另外,提醒广大借款人,除去信用卡逾期问题,借款人贷款购房的月供也要及时还款,月供若出现连续3次或以上逾期,也会被记为不良的信用记录,因此个人的征信问题,是借款人申请贷款的“重要门槛”。

二、非京籍纳税未满5年

对于一些外地在京人士,目前的资质是显然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按照规定,外地购房人士只有在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满五年不断档的社保证明或者满五年的纳税证明后,才可以拥有购房资格,申请使用银行贷款。所以对于外地在京人士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贷款购房必然踩到“雷区”。

三、未还清的贷款

按照现行规定,如果打算再次使用贷款,必须先偿还目前现有贷款,对于置业升级人群来说,若第一套房屋是使用贷款所购,那么必须在保证贷款全部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再次使用贷款购房,否则便会遭遇银行的“拒贷”。

四、第三套房停贷

今年“国五条”新政出台后,众所周知第三套房贷款被叫停,然而很多人不清楚究竟何种情况算作“第三套房停贷”,购房者可能认为自己目前只有一套住房,而且已经还清了贷款,便可以再次贷款购房,然而,目前贷款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所谓“第三套房停贷”,是指只要借款人名下拥有过2套住房或2次购房贷款记录,那么无论借款人目前名下有几套房产,再次贷款均会被算作“第三套住房”,贷款购房将面临全部“叫停”,因此借款人应严格注意自己的住房套数,以免触碰到贷款“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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