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一农民“被贷款” 公安正在调查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4-07-07 17:52:14

原标题:蓝田一农民“被贷款” 公安正在调查

6月9日下午2点多,蓝田县草坪信用社副主任刘峰带领2名工作人员,来到蓝田县玉川乡天井村二组村民李忠文家中。

据李忠文之子李鹏向记者陈述:刘峰一行是来核查李忠文是否于2008年曾在该信用社贷款9万元一事。在双方的语言争论中,受到突然刺激、情绪波动激烈的李忠文突然晕倒在地,后送至西安唐都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他为脑溢血,目前李忠文仍在住院治疗中。

李忠文的家属告诉记者,李忠文一向身体健康,他没有正式工作,最近一直在李家河水库打工。医生经过诊断后,认为他突发脑溢血是受外界强烈刺激导致。本报记者在事发后两次赴蓝田采访,但李忠文方面和信合方面的说法出现了严重分歧。

是冒名贷款还是正规贷款

李鹏告诉记者,其父从未向蓝田县信用社贷款。在蓝田县草坪信用社出示的贷款合同上,他发现并没有父亲的签字、指印,更没有听说过谁为这笔贷款进行担保,也没有听说抵押过什么,因此他怀疑有人冒父亲之名去贷款。他提出,如果真是自己家的贷款,自己的父母不可能不知情,也不能没有这份贷款合同原件。

对于冒名申请贷款一事,蓝田县信用社办公室主任高鹏告诉记者:这件事很复杂,这份贷款产生在2008年,李鹏的前岳父韩志红是这笔贷款的经办人,李鹏与韩某离婚后,韩某又嫁给信合系统一职工,成了蓝田县草坪信用社副主任刘峰的弟媳妇。高鹏说,至于这笔贷款,是不是家庭内的经济纠纷?是不是家庭矛盾?现在还不好界定。

蓝田县信合业务部胡主任告诉记者,这份贷款合同产生于2008年,借款人为李忠文,借款用途是要做服装生意。至于还款日期他记不清了。他还称,这份合同的原件在草坪信用社。

是“介绍贷款”还是“个人慰问”

据李忠文之子李鹏说,事发之后,草坪信用社副主任刘峰找到自己,提出以自己和信用社主任张骅的个人名义赠给李忠文三万元慰问金,但被家属拒绝。

但记者在蓝田县信合采访时,办公室主任高鹏告诉记者:“绝对没有刘峰等人用自己的钱去个人慰问这件事,当时刘峰等人是说,如果病人看病需要钱,他们可以做一些紧急贷款,借给李忠文家属一些钱。”

但据爆料者称,事发后的6月11日下午,刘峰找了天井村村支书作为中间人进行协调。刘峰等人在蓝田县城提出与李忠文家属协商的场景被拍照,称刘峰是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陕AF239N的别克轿车来办理此事的。

9万元贷款从何而来

6月16日,记者来到蓝田信合采访时,办公室主任高鹏告诉记者,李忠文夫妇共有两份贷款,每份贷款是4.5万元。还说,这份借款最初的经办人,是草坪信用社的信贷员韩志红,但韩某说自己已经退休年事已高,已经记不清当年怎么办的这份借款合同。

据李忠文二儿子李洪涛告诉记者,在2007年4月初,他的嫂子韩亚娟把他叫到她位于蓝田信合办公楼对面的家中,告诉他最近贷款好贷,可以申请一些贷款。李洪涛就按照韩亚娟的授意,分别以自己、父母的名义,写了9份贷款申请,每份是1万元。用途是搞养殖业,养牛养羊养猪之类。但是在写完申请后,他并没有听韩亚娟说要继续去办贷款手续。他以为没有了下文,也就没再追问。2005年,李鹏和韩亚娟合资9万元开了玉器店。后因经营不善,韩亚娟将此玉器店以9万元价格转让给李鹏之弟李洪涛。李洪涛称,这笔欠款他一直未付给韩亚娟。2008年,李鹏与韩亚娟离婚,两家人从此很少来往。2014年7月4日,记者采访了李洪涛。他称,他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看到了银行贷款的合同,是2份,每份4.5万元,申请人是李忠文夫妇。这和自己当初写的贷款申请是9份、每份1万元,大相径庭。而且,这两份4.5万元的贷款合同,他在此前也并没有见过。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也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两份贷款合同。7月4日下午,记者致电蓝田县信合办公室主任高鹏,问此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这两份合同在哪里、可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对此,高主任说,这件事目前交给县公安局经侦支队处理,暂时不方便提供。7月4日下午,记者致电蓝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队长郭增广。郭警官告诉记者,这件事他们经过调查以后,认为是民间的经济纠纷,够不上立案标准,因此经侦队没有立案。而且,这个结论,他们早已告知蓝田县信合。

西安一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份借款合同的形成,必须有当事人提出申请、银行进行审核,经过必要的风险评估、担保、资产抵押等风控阶段。李忠文夫妇的这两份贷款合同,既无申请人的签名,又无信合风控人员的问询、调查和担保抵押等必要程序,这样的借款合同是怎么产生的呢?我们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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