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装饰贷款介绍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4-09-19 11:26:06

原标题:上海银行装饰贷款介绍

上海银行装饰贷款指上海银行贷款经办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装饰自有房产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持有装饰工程或购买装饰产品的合同;

4、有个人产权房屋作为抵押或以上海银行存单、凭证式国债作质押,或有上海银行认可的单位和个人作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贷款经办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五、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适当浮动后执行。

六、担保方式

借款人必须提供贷款经办行认可的有效担保,包括以房地产抵押、以存单或国债质押担保、第三方保证等。具体担保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七、贷款程序

1、借款申请人向贷款经办行提出借款申请需填写《个人房产装饰借款申请书》,同时交验有关证明和资料;

2、贷款经办行对借款申请人交验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信程度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承诺贷款。借款申请人据此与装饰公司或销售装饰产品单位签订装饰工程合同或装饰产品订货合同,并提交合同正本;

3、借贷双方签订《个人房产装饰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以房产作抵押的应办理抵押房屋保险和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4、贷款经办行根据借款人用款证明材料,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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