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实施8年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4-10-16 18:24:35

原标题:湛江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实施8年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提出要推进异地缴存贷款业务。但笔者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贷款业务已自2006年开展实施。截止2014年9月,全市有1616户分别在省内其他城市以及外省户籍的缴存人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4.5亿元。

不拘缴存地,异地缴存人在湛江买房即可享受优惠

“想不到我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湛江买房也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上海船胜贸易有限公司的吴先生高兴地说道。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个贷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该中心积极探索创新政策业务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创新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006年,该中心出台了异地缴存贷款业务,对异地缴存进行互认。该项业务明确规定,异地缴存人只需提供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以及贷款情况,便可在湛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让异地的缴存人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低利率的政策优惠。目前,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缴存职工都在湛江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不拘户籍所在地,异地缴存人在湛江圆了住房梦

“不管你在哪里缴存,也不管你的户口是不是在湛江,只要在湛江买房,都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低利率的政策优惠。”该中心负责人说道。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出台这项政策的初衷也是本着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目的,所以,这项政策规定了不管户籍是否在湛江,只要在湛江买房,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项政策的出台,为央企和国企以及一些总部在其他地方的企业职工提供了住房保障,使爱上湛江的缴存人圆上住房梦、安居梦。此项创新政策的推出,受到广大异地缴存职工的一致好评。仅2014年1-9月,全市有354户分别在省内其他城市以及外省户籍的缴存人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957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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