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地标投资向菁英集团提供1000万贷款
原标题:文化地标投资向菁英集团提供1000万贷款
金投贷款网9月30日讯,文化地标投资有限公司发布有关提供贷款补充协议,据此文化地标投资、博仁卖方及Mak Kit Yan Carly Lusanna女士(作为保证人)订立第五份补充协议,向菁英集团提供本金总额为1000万元新贷款。
根据第五份补充协议,文化地标投资于签订第五份补充协议起计30日内向菁英集团提供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以供菁英集团作业务发展。
新贷款年期为三年,由授出日期开始。年利率将视乎新贷款于香港或中国授出,分别为3%或5%,而新贷款本金额连同应计利息须于新贷款到期日由借贷方偿还。
历史资料显示,2011年,文化地标投资与昊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订立协议,据此,文化地标投资同意向昊然卖方收购BoRen Cultural Development Limited博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协议规定,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总溢利少于人民币7500万元,则文化地标投资将从昊然卖方及博仁协议项下保证人获得赔偿。
该赔偿仅会在文化地标投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每年向宗华菁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本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垫付贷款时方须支付。
2014年9月30日,文化地标投资与昊然卖方及保证人订立第四份补充协议,以延迟保证期间及提供垫付贷款。
据悉,博仁旗下中国公司已就位于中国南京的旧建筑物及设施与业主订立3份长期租赁,年期由15-20年。博仁集团以保留该等旧建筑物的特色为前提进行翻新,再租予主要从事建设、设计及文化活动的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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