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央行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设上限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4-11-09 10:25:14

原标题:(外汇管理)央行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设上限

据悉,央行近日正式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跨国企业集团原则上在境内只可设立一个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人民银行对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上限管理。央行专家称,此举鼓励企业对外投资“走出去”,方便企业结汇管理,也方便央行和银监会对其进行监管。

“资金池其实就是一个人民币账户,一个自由资金往来的统一账户,一个账户方便监管,方便投资衍生品,同时也可防止洗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表示,如此,企业可对外用人民币结算,不需要换成外汇。有了人民币账户就不一定要存外币,方便对外投资。

刘英介绍,以前结账回来只能进出账户,要通过外管局审批,卖出去的东西拿到的美金是要通过结售汇换成人民币的。国内外账户自由流动,贸易结算方面灵活。很多企业账户之前可能比较多,现在统一成一个,对企业也很方便,也更好监管。

《通知》明确,人民银行对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实行上限管理。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政策系数。宏观审慎政策系数初始值为0.1,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信贷调控等需要进行动态调整。结算银行和主办企业应做好额度控制,确保任一时点净流入余额不超过上限。对于境内成员企业在前海、昆山、苏州工业园区和天津生态城等试点区域内,且从境外已借入人民币资金的,根据其借款额对净流入额上限作相应扣减。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出额暂不设限。

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减少超过20%的,结算银行应及时为主办企业调减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对于此前净流入发生额超过调减后上限的部分,应在一个月内调出资金以满足新上限要求。对于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增(减)超过20%的,结算银行应在调增或调减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后向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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