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排价)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将延长 提升人民币流动性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5-12-25 11:55:20

原标题:(外汇排价)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将延长 提升人民币流动性

金投外汇网讯,为加快外汇市场发展,推动市场对外开放,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和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

公告决定,自2016年1月4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每日运行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23:30,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浮动幅度、做市商报价等市场管理制度适用时间相应延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公布北京时间16:30人民币兑美元即期询价成交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同时,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公告指出,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经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后,可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全部挂牌的交易品种。人民币购售业务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境外主体应在人民币购售业务项下依法合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央行有关负责人对此表示,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可兑换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加快国内外汇市场发展、特别是推动市场对外开放的需求日益上升。此次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和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主要着眼于丰富境内外汇市场的参与主体、拓宽境内外市场主体的交易渠道,促进形成境内外一致的人民币汇率,这是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的改革举措。

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后,市场流动性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可能仍以日间交易为主,并且最大程度反映中国外汇市场真实的供求状况。夜间交易的流动性相对较差,可能使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汇率容易失真甚至有被操纵的可能。若以23:30的汇率作为收盘价,做市商参考这一价格为次日中间价报价,可能削弱中间价的基准性和代表性。如果做市商因为收盘价代表性不足而不参考进行次日中间价报价,又会影响中间价报价机制的权威性,造成收盘价与次日中间价的结构性偏离。因此,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后,银行间外汇市场收盘价仍沿用16:30的成交价。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现阶段,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合格境外主体主要考虑人民币购售业务规模较大、有国际影响力和地域代表性的境外参加行,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按照市场自愿原则,依法具体实施市场准入。合格境外主体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的申请流程、技术标准和收费安排等与现有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标准相同。

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及环球市场部总经理李民宏(BengHongLee)表示,外汇市场交易时间的延长和合格境外主体的进一步引入,将极大提升欧洲及美国时区离岸人民币外汇市场的流动性。此举将与近期中国在资本账户开放上的多重举措共同促进人民币成为一个更广泛的国际投资货币,并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未来的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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