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投资)央行发大招 是否会伤害境内人民币流动性

来源:金鼎黄金时间:2016-01-19 15:27:38

原标题:(外汇投资)央行发大招 是否会伤害境内人民币流动性

金投外汇网1月19日讯,央行印发《关于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称,自2016年1月25日起,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存放境内代理行人民币存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一时间,市场解读纷纭。

1月18日上午,央行公开发文称,此举是对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这一措施不会影响境内人民币流动性,中国人民银行将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此举对境外人民币流动性影响有多大?市场尚无《通知》所征收三类存款余额的官方数据。但根据央行公布,截至2015年11月底,境外存款余额为2.43万亿,按照最高标准17%的存准率计算,最多锁定流动性在4000亿左右。而三类存款余额必定是小于2.43万亿的,所以锁定流动性不超过4000亿。

人民币存放境内和境外有什么联系?

早在201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口径调整后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即387号文)就规定,将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金融机构存放纳入存款准备金交付范围,只是彼时,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零。

一位央行地方中支的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按照387号文,包括境外金融机构存放、银行业非存款类存放、SPV存放等存款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0。此后,其他存放类的存款准备金率也可能进行调整。

对于境内外银行将如何应对,1月1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多名国有大行相关业务人士,其均表示目前还在研究中,未有具体的操作方案。

根据《通知》,具体而言,有三类存款需要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分别是: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存放境内代理行的人民币存款;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即中国银行(香港)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其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存放境内母行清算账户人民币存款。

根据《通知》,境外存放执行正常存款准备金率。目前大型金融机构的存准率是17%,中小型金融机构是14%。与国内银行的存款缴存存款准备金不同,此次准备金实际将由境外金融机构承担。

按照央行要求,这些参加行将不得不在25日补存存款保证金。市场预计海外提供CNH同业存款的银行将通过从spot市场筹集CNH以及通过货币互换买入人民币,从而使做空人民币的成本加大。

对于此次征收存款准备金,针对的是离岸人民币还是在岸人民币,可以明确的是,存放在境外银行的境外人民币,不在此范围内。

在这其中,还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境外人民币回流境内和存放境内有所区别。人民币回流境内,比如境外人民币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或者贷款给境内企业,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境内;而境外人民币存放境内银行,则资金所有权还在境外主体。

第二,人民币存放境内和境外有什么联系?

在境外持有人民币的主体,可以把人民币存在境外银行,也可以通过NRA(非居民)账户直接存在境内银行,但人民币的清算最终只能通过境内银行体系完成。也就是说,境外银行也会通过清算行或代理行将人民币存放境内银行,形成资金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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